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律师

lkhlawyer.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债务追讨 > 正文

情侣间借款,结婚就消灭了吗?

2019-03-04 10:30:50 来源:


情侣间借款,结婚就消灭了吗?

情侣间借款,结婚就消灭了吗?

 

【案情】

王艳与李强(均为化名)2007年相识并恋爱,期间李强因生意周转向王艳借款80000元,为表明系借款,李强向王艳出具借据一份。后二人恋情发展迅速,并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2016年3月,夫妻双方因互相猜疑导致感情不和,法院调解离婚。2016年9月,王艳要求李强偿还婚前所借债务80000元及利息,遭到李强拒绝。

【分歧】

关于婚前双方存有的债务是否因婚姻行为而消灭,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债务因结婚而消灭。理由是:双方已成为夫妻,并共同生活多年,夫妻是财产的共同共有人,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因混同而消灭。

第二种意见认为,债务仍然合法有效。理由是:婚前债务应属于个人婚前的债权或者债务,在没有其他法定情形下,该债务不因结婚而消灭。

【管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夫妻财产区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具有专属性,归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而婚后财产具有共有性质,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婚前债权是一类财产权,应视为个人婚前财产的范围。本案债务是夫妻关系成立之前一方向另一方借的,对于李强而言系婚前债务,对王艳而言系婚前债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债务不能因结婚而丧失法律保护,在没有双方其他约定情况下,它仍是王艳个人的婚前财产。故该债务不会因婚姻而消灭,李强应偿还王艳以上债务,并承担利息,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利息属于共同收益,可以免除。

综上所述,夫妻婚前向对方所借债务不会因为婚姻而消灭。

 

深圳债务律师/合同律师/民间借贷律师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律师。

李律师年富力强,执业十余年来,成功代理了大量各类合同纠纷、企业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足迹遍及大半个中国,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经验丰富

 

服务领域

一、各种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债权、企业债权的追讨,诉讼、仲裁、执行代理,采用非诉以及诉讼手段商账追收;

二、货款之债、工程款之债、借款之债、合同之债、担保之债、违约之债等诉讼、仲裁、执行代理

三、涉港澳台债务纠纷,涉外债务纠纷案件代理;

四、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纠纷诉讼代理

 

李开宏律师联系方式:

 13168766538      QQ3475706924   

E-mail: lkhlawyer@aliyun.com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18号爵士大厦21


大家都在看

最新司法解释:商品房已售不能正

最新司法解释:商品房已售不能正常交付,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工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