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律师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离婚协议只要双方签了字就生效吗?
2019-02-11 14:21:26 来源:
离婚协议只要双方签了字就生效吗?
小丽咨询:
我和丈夫是2007年结的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但两人生活一向很和睦。可是自从丈夫成为工厂厂长之后,不在家的日子就很多,而且经常以各种理由夜不归宿,对我也越来越冷淡,后来丈夫主动向我坦诚了婚外情,并草拟了将大部分财产给我的离婚协议。我想咨询下律师,这份离婚协议只要我签字了,就可以生效了吗?还是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才生效?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
依据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为免小丽丈夫日后反悔,建议小丽如果确定要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应立即持该离婚协议与丈夫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深圳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律师/离婚律师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国内离婚、涉港澳台离婚、涉外离婚案件。
执业十余年来,成功代理了大量国内离婚、涉港澳台离婚、涉外离婚案件。李律师对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离婚、涉港澳台离婚、同居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
李律师为人诚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出众,希望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多年律师生涯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李律师联系方式:
13168766538 QQ:3475706924
E-mail: lkhlawyer@aliyun.com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18号爵士大厦21层
- 大家都在看

最新司法解释:商品房已售不能正常交付,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工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