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律师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离婚时有海外房产怎么判? 法院:不动产诉讼由当地法院管辖
2019-02-11 17:31:30 来源:
离婚时有海外房产怎么判? 法院:不动产诉讼由当地法院管辖
作者:屈扬帆、林原 来源:临海新闻网 时间:2013年08月27日 20:46:26
日前,市人民法院杜桥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外不动产的离婚案件,因为一幢位于海外的别墅,两夫妻的财产分割碰到了“瓶颈”。
蔡某与项某于1997年6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夫妻双方在波兰共同经营生意,并在当地购买了一幢别墅。但夫妻双方苦于经营生意的同时却疏忽了对婚姻的经营,两人之间的感情每况愈下,蔡某遂于2011年年底返回国内。
今年6月,丈夫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位于杜桥镇的一处房产及位于波兰华沙市的一幢别墅。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官表示,位于波兰的别墅无法在国内进行财产分割,对此蔡某表示很诧异:“我和老公的国籍都没有变,我们在国外的财产为什么就不能在中国分割呢?”
承办法官表示,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幢位于波兰的别墅属于不动产,所以该房产的处理应适用波兰的法律,而我国法院不能对上述的财产进行处理。因此,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波兰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深圳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律师/离婚律师
李开宏律师,执业于深圳特区的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国内离婚、涉港澳台离婚、涉外离婚案件。
执业十余年来,成功代理了大量国内离婚、涉港澳台离婚、涉外离婚案件。李律师对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离婚、涉港澳台离婚、同居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
李律师为人诚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出众,希望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多年律师生涯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李律师联系方式:
13168766538 QQ:3475706924
E-mail: lkhlawyer@aliyun.com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4018号爵士大厦21层
- 大家都在看

最新司法解释:商品房已售不能正常交付,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工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